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舆情频道>>地方舆情>>吉 林

吉林男子涉凶杀疑案鸣冤16年 警方被指伪造口供

时间:2014-08-18 13:37: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事件描述】

  8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称,1998年2月,吉林省吉林市发生凶杀案。案发后,刘吉强被传唤,在公安局失去自由的7天里,他供述了杀害郭红宇的详细过程,但进看守所后,刘吉强即翻供,并控告警方刑讯逼供,所有供词全是毒打所致。该案经历一次发回重审,多次撤诉后再起诉,吉林市中院一审判处刘吉强死缓。上诉之后,吉林省高院原副院长冯守理为其作无罪辩护,但未能扭转死缓定局。报道表示,该案基本凭刘吉强口供定罪,无物证,也无直接人证。看守所退休管教亦证实,刘吉强入所时,包括隐私部位在内全身遍布电击伤。2014年2月16日,刘吉强的姐姐刘丽霞再次向吉林省高院和吉林省检察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再审理由其中一点是:吉林市政法委的调查报告未经法庭质证,却先后被一审和终审判决引用,程序违法。刘丽霞说,“吉林市政法委一位副书记2013年曾答复:‘以前的事管不了,请示过,不同意重新调查。’”报道称,此时距刘吉强走进公安局,已整16年。而目前,刘吉强仍在狱中服刑。经查,2013年8月13日,吉林省高院立案一庭收到申诉材料,但至今已整整一年,再审程序是否启动,吉林省高院仍未答复。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34期

[责任编辑:zywwqs]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