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4月2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报道称,吉林省公检机关办理一起偷税漏税案,未返还当事人牟洋2000多万扣押款。2004年,吉林市德龙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原凌山塑料包装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凌山公司)法人代表牟洋被警方带走要求协助调查一起案件,后来警方认为牟洋涉税犯罪,在对德龙公司账目上的2400万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扣押。2005年8月5日,吉林市高新区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凌山公司犯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共计250万元,被告人牟洋犯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随后,法院要求牟洋再缴纳100万元罚款。吉林省公安厅扣押的2400万却不足以缴纳罚金,引发当事人的追问。法院回应称检察院只移交给了160万元,不够抵扣250罚款。检察院承认上述说法,但同时表示,吉林省公安厅随案移交给的涉案扣押款只有400多万元,并不是牟洋所称的2400多万元。经过牟洋多次讨要,检察院将扣留的240多万元中的130多万退给了他。而在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中,附件目录中有一张吉林省公安厅扣押、吉林省财政厅罚没被告人牟洋2020万元的收据。牟洋从2005年8月恢复自由后,即开始讨要被多扣押的资金,但至今无果。
目前,牟洋已经通过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2016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