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澎湃新闻网8月23日报道,8月22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在线”发布消息称,江苏省浦口监狱原三级警司崔振刚,因涉嫌受贿罪于22日被南京市检察院决定逮捕。据江苏监狱系统的一位资深人士爆料称,浦口监狱三级警司崔振刚向犯人李永及其家属“借了”400多万元,双方可能达成某些交易的协议,后崔振刚未“履行”,李永家属选择报警。
据悉,李永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宗罪”获刑19年。崔振刚和犯人李永曾“走得很近”:李永在监狱的工种,由机床工转为印刷工,工作轻松很多。报道称,崔振刚酒驾却未入刑,还保留狱警等公务员身份。除了上述事件,崔振刚可能还有300多万的民间集资。
8月23日,浦口监狱监狱长夏苏平回应称,涉案罪犯李永系黑社会性质犯罪,属于监狱重点管控对象,内部监督机制更为严格,民警个人无权决定岗位调整等事宜。对崔振刚有关问题将绝不护短,一查到底。目前浦口监狱和检察机关均尚未掌握崔振刚“非法集资”等相关证据,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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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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