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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法机关未及时启动强制医疗 致精神病人死亡

时间:2014-12-09 22:2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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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据《新京报》12月9日报道,2013年8月,江苏邳州市李集村一名重症精神病人王大峰在村内与人发生冲突,涉嫌伤害罪被警方刑拘。邳州市公安局称,刑拘前,经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大峰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记者调查,就在王大峰被收押一天后,其母亲向警方出具诊断书,证明王大峰患精神病,须按时服药。但警方拒绝家属为其送药,后王大峰在看守所里旧病复发。警方欲将王大峰送回家,遭家人拒绝。邳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王大峰,在起诉书上,并无关于王大峰精神病史的描述。法院的两次庭审,都因被告人王大峰的行为失控而中断,法庭随后休庭,并将王大峰送医。2014年10月22日,王大峰出院,并被送回家中。此后的24天,王大峰母亲、警察、当地基层组织等均拒绝照看王大峰,其最终独自死在家中。报道称,江苏警方与家属商谈赔偿事宜。

  《新京报》社论表示,尽管在王大峰死前,当地警方对其强制送医,但很遗憾的是,当地公、检、法并未进一步启动强制医疗,法院最终也没有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半岛都市报》评论指出,王大峰之死,从警方到其家人,都有一定责任。警方不能赔钱了事,还应该深入调查,让有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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