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现代快报》2 月13 日报道,2014 年9 月2 日晚,江苏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广陵中队副指导员倪某带领周某等三名民警和数名辅警,到泰兴城区某路段夜查酒驾。泰兴市宣堡镇人武部副部长徐某驾车经过,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5 毫克每百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倪某立即安排民警周某和另一名民警,还有两名辅警将徐某带到医院并进行抽血化验。然而,在回到执法现场后,倪某却安排民警周某对徐某再次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并要求把呼气检测值降到醉驾标准以下。徐某最终的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0 毫克每百毫升。其后,徐某酒驾行为以治安处罚结束,徐某所采血样也被倪某丢弃。
近日,民警倪某、周某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徐某也被并案侦查处理。泰兴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今文表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都有一整套很严格的规章制度,至于为何这两名交警知法犯法,陈今文说,“这事情,就不好回答了”。
此事引发相关新闻跟帖1000 余条。《南国早报》评论指出,现在,“醉驾”和“酒驾”的标准掌握在少部分人手里,他们将定性标准当成了谋财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