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媒体报道,2 月27 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8 起滥用获取政府信息权、滥用诉权的行政诉讼典型案件。8 起典型案例中,包括原告陆富国父女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案件。据港闸区法院通报,2013年至2015 年1 月期间,陆富国及其家人以“生活需要”为由,分别向南通市政府、市城建局等行政机关提起至少94 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之后,原告又向南通中院、港闸区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之诉共计36 次。
法院审理认为,陆富国等多次起诉真实目的是借诉讼表达不满,并向政府施压,以实现拆迁补偿安置利益的最大化,其滥用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滥用诉权。港闸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其起诉。据报道,港闸区人民法院此举系全国法院首次对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进行规制。
3 月13 日,《中国青年报》以《一法院裁定拆迁户“滥诉”被指缺乏法律依据》为题刊发报道。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肖建华认为,“法院说法与‘阳光政府’相违背,其裁判中立性值得质疑。”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认为,多次申请不能构成滥用的理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则认为:“国家审判资源有限,现实中的确存在滥用情况。”澎湃新闻网就此案采访多位法律学者,学者观点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