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11月25日,《山东商报》微信公众号披露,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5年来给情妇写下7份“离婚保证书”,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竟还加盖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在保证书中,黄涛写道:“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永不变心,海枯石烂。”黄涛的情妇还爆料称,黄涛欠其钱款,并出示了一张黄涛于2013年10月27日写下的欠条,金额为20万元。黄涛表示,写欠条系被胁迫,并无转账记录。至于公章一事,黄涛称,“作为庭长,有次拿着公章做报表,写完了之后她(情妇)偷盖的。”黄涛表示,他说将马上向单位说明情况,“组织上该咋处理咋处理”。此外,《山东商报》还报道称,黄涛去年曾获得江苏省优秀法庭庭长荣誉称号。
丰县法院25日通报称,24日黄涛就其违纪情况已向院领导报告并作出书面检查;经院党组决定,对其暂停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11月28日,丰县法院官方微博通报:黄涛的行为构成通奸,给予其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黄涛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荣誉称号。丰县法院表示,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和监督,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