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据江西《新法制报》6月8日报道,2011年3月8日凌晨,曾获江西省上饶市“十佳律师”称号的徐亨柏,在上饶市广丰县自家门口遭到3名陌生男子连追带砍13刀,险些丧命。案发后,广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根据徐亨柏提供的线索,2011年3月15日晚,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汤某、李某、毛某。同年4月22日、10月22日、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余某先后在云南蒙自市、云南红河县和安徽临泉县落网。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2012年2月1日,汤某对他说,让他叫几个外地人帮他的老板一个忙,打徐亨柏一顿,为老板出一口气。据刘某称,汤某口中的老板,是指广丰县的知名企业家余某,此人也曾是广丰县人大代表,汤某为其司机。2012年2月2日,犯罪嫌疑人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深圳被警方抓获。
2011年8月12日,此案曾于广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过一次。2012年3月4日,上饶市公安局指定由上饶县公安局侦查此案。6月6日,上饶县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审理了此案。
作案动机成庭审焦点 司机否认帮老板雇凶
6月6日庭审现场,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称公诉机关经依法查明,余某与徐亨柏素有积怨,余某的司机汤某为了帮余某教训徐亨柏,雇凶伤人。上饶县警方出具的一份讯问笔录也显示,2010年,在与余某聊天中汤某得知:余某与徐亨柏因广丰县城新东街国际城开发一事产生矛盾,余某认为,徐亨柏在此案的调解中执业不公。汤某心想,要是能报复徐亨柏,以后余某可能会给予其更多的帮助,于是策划并实施了这次行动。
在庭审现场,嫌疑人余某始终宣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他称徐亨柏在新东街国际城开发一事中,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自己不可能对其有成见。而汤某也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没有受余某指使,其作案动机是徐亨柏与他的女朋友郑某有不正常交往。而徐亨柏在接受《新法制报》采访时则称,他与郑某没有不正常交往。当日下午,法庭辩论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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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2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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