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5月19日《中国经营报》报道,4月17日,辽宁省营口市有关部门出台政策称,到2012年年底,该市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每人约为5万元人民币,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舆情焦点】
补贴是否有章可循?住建部有关人士回应不一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网上有传此文件已经废止,关于其至今是否仍有效,媒体和网民非常关注。
5月19日,《中国经营报》的文章称,住建部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便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的发放,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
5月21日,新华网报道称,住建部改革发展司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文件至今仍然有效,并未像网上有些人所说的已经废止。
补贴是否有上限?补贴标准和程序遭质疑
此次下发的《营口市2012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案》(下称《方案》)公布了住房补贴标准及计算公式:一次性住房补贴额=(370元+4.5元×工龄)×补贴面积×1.05。有地产专家指出,对购买面积和购买价格两项指标也没有任何上限规定,也就是说,购买面积越大,公务员享受到的补贴会越多。新浪微博网友表示,“难道补贴没有上限?买的越多越划算?”腾讯网友“一滴雨”称,“方案写得那么多,是不是真的按程序走?补贴标准是怎么弄出来的,执行得如何?”
财政直接划拨开发商,房补被疑“救市”
网上有帖子说,营口此次发放购房补贴限时、限地,而且只能在职工购房后由财政划拨给开发商,而不能发放到个人手中,有“救市”嫌疑。有专家表示,营口市出台的这项购房补贴政策,救市意图明显。当地政府救市的迫切心态可以理解,但用这样很短期的手段来支撑、提振一下市场,是没有可持续性的,可能对地方政府来讲有那么一点点政绩上的满足,但向市场传达的,可能是一种错误的信号。
公务员补贴被指变相“搞福利”
事件曝光后,人民网、搜狐和《法治周末》刊发了若干评论文章,诸如:《财政补贴公务员买房 权力岂能“特供”?》、《营口5000万公务员买房补贴是无视公众利益》和《公务员房补是对纳税人的另一种掠夺》等。网民也纷纷指责营口房补政策是用纳税人的钱给公务员变相“搞福利”。
【官方回应】
公务员房补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
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确实出台了公务员的房补政策,货币化分房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
公务员房补标准很严格
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主任赵国砾说,此次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是严格按照职级和职称对应的住房面积标准进行的,根本不存在网上有人说的补贴无上限、买得越多补得越多的问题。据营口市财政局预算科长潘鏖风介绍,此次发放购房补贴的额度约为人均4万元出头,市财政为此安排资金约5000万元,就是按照报名者的职位、职级对应的补贴标准面积以及工作年限计算出来的。
补贴不直接发给个人,与“救市”无关
2000年,辽宁省出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购房一次性补贴原则上不发给个人,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购买住房时,以转帐方式支付”。对此,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盖凌洋说:“当年出台这个规定时,哪里有什么救市一说?主要目的就是因为购房补贴是用来帮助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得专款专用,不能发到手干别的。”
此次房补限时限地有原因
对于限时一说,营口市财政局预算科长潘鏖风解释道,之所以规定享受补贴的人必须当年购房,是由于财政必须事先做出预算安排,而当年的预算如果不能全部执行,按规定是无法结转到下一年度的。因此如果现在没有能力或意愿购房,可以选择不在这次补贴时报名,以后也还有机会。
赵国砾则对限定在营口西市区和站前区的规定做了解释,“2005年营口市第一次发放购房补贴时,营口的市区基本上就是这两个区,享受补贴的人几乎也全部在市区内办公和居住。随着经济的发展,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等地现在也发展起来,确实有个别人此次报名时提出在这些地方买房,只要有合适的理由,我们也都批准了,这并不是问题,今后再次发放补贴时购房区域完全可以考虑改为营口区域内”。
公务员补贴并非“变相福利”
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书记李文越认为,网上关于用纳税人的钱变相为公务员搞福利的说法对那些兢兢业业工作奉献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职工是一种伤害。他说:“许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停止实物分房之前已经工作了几十年,既没分到房,公积金积累也很少甚至没有,拖到现在才发放一些合乎政策的补贴,实际上已经令这些人的利益受损,更不用说那些到现在还没轮到的符合补贴政策的人”。
辽宁住建厅:营口补贴完全合理合法
辽宁省住建厅的一位人士认为,从政策角度说,营口市此次发放购房一次性补贴完全合理合法,辽宁省的14个地级市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都没有全部解决这个历史欠债,也都在根据地方财力分期分批解决。之所以此次营口的动作引起网友误读,可能是和此时楼市低迷有关,相信网友们在了解事实真相以后,能够给予理解。
营口副市长:感谢网民的关注和监督
营口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焕鑫则表示,非常感谢网友对营口住房改革工作的关注,大家的关注会让营口市在工作时更加谨慎,对这项工作也是一种监督,营口市政府会正确对待大家的议论和关注。
【传播情况】
4月17日,营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营口市2012年度住房补贴发放方案》,规定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市财政全额拨付的机关事业单位,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无房且在年内购买新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4月29日,新浪微博网友“我晕_沙尘暴”称,“辽宁营口大石桥市政府,在春季房展会期间,对政府公务员及财政开支人员购房,在普遍优惠基础上,再给予购房补贴300元,这合理么?纳税人买不起房,可所交税款却可以补贴公务员购房,这是为什么?这不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坐享高福利么?希望能有人来管一管!”此外,百度贴吧等论坛疯狂转载题为《5千万补贴公务员买房,那老百姓呢?》的帖子。
5月19日,《中国经营报》率先发文《辽宁营口出资超5000万补贴公务员购买商品房》,受到新浪、凤凰、搜狐和网易等60余家媒体转载。文章从财政专项补贴公务员、专项房补是政策延续和救市意味明显三个角度展开叙述。消息一经媒体报道,即又引发网民围观,新浪网13809人参与讨论,网易28069人参与,搜狐14077人参与,共发表相关评论数万条。
5月21日8点37分,新浪网等媒体以《辽宁营口5千万补贴公务员买房 回应称系国家政策》报道了当地政府的相关回应。19点43分,新华网发文《“营口5000万元补贴公务员买房”调查》称,“中国网事”记者赶赴营口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到,此项政策是为解决1998年起全国各地逐步停止实物分房后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按照国家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做出的安排,也是营口市2005年出台的一项老政策的延续,并不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网上所说的补贴面积、补贴方式等也都严格遵照辽宁省的相关政策执行。当日,媒体报道量共计306篇。
5月22日,人民网转载新华网的报道,并以《辽宁营口公务员买房补贴调查:补贴有章可循》为题,该文又一次掀起媒体的关注热潮。有评论称,“营口并非个案,在此之前,已先后有佛山、成都、扬州等30余个城市微调楼市调控政策,刺激当地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此后,舆情稍有回落。
【媒体观点】
无视公众利益,有悖社会公平
5月21日,长江网评论《财政补贴公务员买房 权力岂能“特供”?》称,一边是普通民众饱受高房价之苦而只能“蜗居”,一边是公务员购房有公帑补贴,如此现象,怎能不让民众愤愤不平呢?对工资外收入的强烈追求,必然加剧“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公务员也不再姓“公”而姓“私”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公务员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拉开较大的差距,造成社会分配不公。更严重的是将会导致社会对公务员群体的“另眼”看待和隔离心理,撕裂社会公平,妨碍社会和谐。
“权力自肥”与“大胆救市”相勾连
5月22日,《上海商报》刊文《营口公务员购房补贴的三重谬误》称,乱花纳税人的钱搞“权力自肥”,公然违反国家政策,为了短期政绩而牺牲长远发展——营口市给公职人员发放购房补贴,至少存在三重谬误。
5月22日,《法治周末》刊文《公务员房补是对纳税人的另一种掠夺》称,假定营口市政府此举是合法公平的(但实际上这个假定是不成立的),后面这些规定则意味着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合谋。政府对公务员的住房补贴不是补贴给公务员,而是补贴给房地产开发商;不是在帮助公务员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而是要这些公务员来接房地产泡沫的最后一棒。
“下位法”抵触“上位法”,涉嫌违规
5月23日,《中国建设报》刊文《财政岂能成为公务员购房的提款机》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人士表示,1998年房改后,除住房公积金外,国务院未规定公务员还有其他购房补贴。很显然,营口公务员在享受含有住房补贴在内的公积金之外,又在拿着额外的购房补贴,真是好福利啊,让老百姓望尘莫及。如果说辽宁省[2000]9号文含有补贴购房的意思,也只是“下位法”,须服从国务院规定,况且一个执行了13年的“违规”文件,如今还在成为补贴公务员买房的依据“法宝”,着实令人费解。
营口政府事前宣导不到位
5月23日,红网评论《“伤害”领房补公务员的究竟是谁》称,当地有关部门向媒体和公众详细地公布了补贴的依据、缘由,但事后解释得越充分,越说明事前宣导不到位,这种马后炮式的澄清和辩解,能否真正消除公众误解,尚在两可之间。但当地政府的被动和尴尬却显而易见。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就在于当地政府对发放房补的敏感性认识不足,在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上做得不及时、不到位。
事后追责和事前预防相结合
5月20日,《现代快报》刊文《专项房补的核心不是救市,是权力自肥》称,要解决一些地方公务员津补贴过多过滥的老大难问题,一则,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公共财政时刻在老百姓的监督之下,而不是靠媒体偶然的曝光。第二,作为监督机构的地方人大,要尽到自己的监督职能,对任何一笔可疑的政府开支,都要敢于说“不”。唯有事后追责和事前预防相结合,给公共财政套上笼头,一些地方公务员津补贴过多过滥的问题才能解决。此次营口的专项房补如何收尾,恰恰是权力自肥能否得到严惩的一张试纸。
……
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2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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