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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京报》、《中国青年报》1月19日报道,1月18日9时30分,辽宁省锦州北镇市人刘刚在山东临沂上访两次被关入精神病院一案,在北镇市法院一审开庭。刘刚就临沂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收容救助管理站限制他人身自由,强制将其送入精神病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三被告赔偿200万元。该案成为我国首例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后,起诉政府机关而立案开庭的案件。当天中午,北镇市法院宣布,在对刘刚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后再择日开庭;下午,锦州市中院指定锦州市康宁医院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报道称,2008年,刘刚在贩卖生猪崽经过临沂郯城县检查站时,该站工作人员以“猪不合格”为由要求他交钱重新体检。回到辽宁后,猪崽全部死光。刘刚认为,该站在生猪检查中存在违法现象,遂找到相关机构商谈赔偿事宜,但均遭拒绝。同年9月19日,刘刚在向临沂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时被送至临沂市收容救助管理站,随后又被强行送入临沂市荣军医院(精神病院)。该院“诊断”刘刚患有“癔症”,并将其留院治疗近一个月。2009年1月6日,刘刚又到临沂市民政局上访,被再次以“癔症”送入医院,同年2月12日出院。2009年末,刘刚开始向北镇市法院起诉临沂市三家政府机关。2012年5月17日,刘刚收到北镇市法院的传票;但临沂市民政局认为该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在经历了长达半年之久的管辖权异议拉锯战后,2013年1月18日,该案终于在北镇市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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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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