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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跨省抓错人案”警察一审获判无罪 检方抗诉

时间:2015-02-03 14:51: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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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2月3日,据《京华时报》报道,2013年11月24日,湖南籍女子刘丽在高铁湖南耒阳西站买票时,被警方带走。青海警方认为刘丽涉嫌2012年11月发生的一起盗窃案,因她怀孕取保候审,但到期后一直未到案,所以被列为网上追逃。刘丽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被张军治等另外两民警带回青海调查。2013年12 月9日,西宁警方发现抓错人,并公开承认错误。

  “跨省抓错人”事件发生后,青海省检察院将其列为督办案件,西宁市检察院指定由湟源县检察院办理。湟源检方认为张军治的行为涉嫌玩忽职守,于2014年4月立案侦查,并于5月向湟源县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2月2日,青海省湟源县法院一审判决张军治无罪判决,西宁市检方随后回应称将提起抗诉。判决书认为,张军治存在不认真履职行为,但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西宁市检方办案人员受访时表示,张军治已构成犯罪。西宁市检方表示将提起抗诉。

  2月3日至8日,相关媒体报道超过280余篇,评论十余篇。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红认为,张军治应构成玩忽职守罪。青海省司法厅律处长边海涛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法院判决没有不当,责任民警虽不构成犯罪,却存在玩忽职守行为,需追究行政责任。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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