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舆情频道>>地方舆情>>四 川

四川合江原县委书记当庭举报雷政富 五证人翻供

时间:2016-08-08 16:04: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主题事件】

  2014年11月,泸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泸州市合江县原县委书记李波因涉嫌受贿被纪委调查。2015年2月,泸州市检察院对李波执行逮捕。公诉机关对李波的受贿指控共七笔,共计4383万元,其中接受行贿人承诺送的1860万元未实际占有。检方的指控中,李波的受贿方式主要是为他人在合江县开发建设项目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其中最大的一笔,是李波为一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而收受人民币、干股等合计1500万元。

  该案一审前两次开庭期间,共有5名证人出庭,均当庭“翻供”,否认他们在侦查阶段做出的曾向李波行贿的相关证言。其中,赵家贵出庭作证称:“曾向李波送过 1000万元,但被严辞拒绝。”2016年7月29日上午,该案一审第三次开庭,曾担任过检察官的李波自行辩护达一天半,多次援引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自己辩护,并反复要求合议庭重视其当庭的供述和证人们当庭作证的证言。合议庭宣布,侦查机关的证据合法有效,驳回李波及其辩护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公诉机关认为,李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很多项目给予支持和关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对受贿2523万元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承诺好处1860万元属未遂,可从轻处罚。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6年第32期
[责任编辑:zywgxj]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