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综合大洋网和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举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原公安分局局长程绍春拥有16栋楼,网民称其为“房祖宗”。之后,济南市公安局和程绍春本人均回应称,此传闻不属实,楼房为民警宿舍。目前,程绍春担任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其工作并未受到影响。有舆论称,从“房叔”、“房婶”、“房姐”、“房妹”,到如今的“房祖宗”,中国干部官员的“房”事在用不断攀升的数量来挑战公众的神经,挑战道德与国法的底线。
【官方回应】
济南市公安局:传闻不实,系民警宿舍
1月24日10时16分,济南公安在其官方微博上进行“微辟谣”:【网传“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原局长程绍春有16栋楼”一事不属实】网传的小区非程绍春个人拥有,而是历城公安分局民警宿舍。2005年5月,历城公安分局为解决民警住房问题,在港沟镇田庄村由民警个人出资购房。
【当事人说】
程绍春:楼房系民警个人出资购买 本人购得1套
1月24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程绍春通过新华网回应称,楼房是2005年由分局民警自愿个人出资购买,408人购买了11栋共408套房。其中,程本人购得1套。购房民警直接与田庄村委会签订购房协议并各自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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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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