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据4 月20 日《京华时报》报道,1991 年6月,当时未满18 岁的贾相军被山东省聊城市警方认定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嫌犯,其后聊城中院判处其死缓。入狱后,贾相军坚称自己无罪,并写血书申诉。2010 年12 月,贾相军刑满释放并坚持申诉。目前,贾案卷宗仍存在山东省高院,从2014 年12 月至今,贾相军代理律师周泽和杨学林申请阅卷一直未获同意。2014 年底,贾相军的代理律师再次向山东高院申请查阅贾案卷宗仍遭拒绝。
报道还称,贾相军称自己并非凶手,因“办案警察毒打才招供”,警察还威胁他不许翻供。贾相军服刑期间,从狱中传出狱友肖某、孙某等人的证言,证实他刚进看守所时天天被提审,“一身伤痕回来”。贾相军父亲贾庆瑞称,1997年最高法院刑二庭曾给山东高院发内部函《发现新的证据来函通知》,认为该案原判事实不清,要求查明。聊城中院一名退休法官称,当时聊城中院受理申诉后,合议庭及告申庭的法官均认为此案应按疑罪从无,改判无罪。
2015 年4 月8 日,贾相军来到山东高院信访大厅,接待人员称,主要负责人出差无法接待。贾留下手机号,至今未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