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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案犯获刑未收监再酿命案 法官渎职被公诉

时间:2014-12-06 22:0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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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12月6日,《法制晚报》以《命案犯未收监再致人亡》为题报道称,2011年,李宏亮因涉嫌一起命案被陕西渭南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其始终未被收监。2012年,李宏亮再次涉入一起命案,造成华阴市一公职人员死亡。渭南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作为2011年李宏亮案主审法官,对李宏亮未入监服刑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12月4日,李宏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吴堡县法院公开开庭受审。检方指控,李宏并未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李宏亮长期逃离司法机关的监控视野,最终再次涉命案。吴堡县法院刑庭证实,李宏涉嫌玩忽职守案确已在该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12月7日《华商报》披露,据渭南市中院多位工作人员证实,李宏因涉案,长时间未上班,但其刑一庭副庭长的职务却未受到任何影响;其涉嫌玩忽职守一案迟迟未能宣判。据吴堡县检察院人员证实,李宏和李宏亮没有任何关系,但“李宏亮父亲的身份非常特殊,系渭南一村干部,经济上颇有实力”。

  12月11日,《新京报》撰文报道李宏亮2012年所涉命案的有关情况,指出李宏违反多项法律程序,为李宏亮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造成后者再次犯案。此外,该报道援引消息来源称:“李宏的姐夫是陕西省高院一名副院长。”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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