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华商报》10月16日报道,9月25日上午,因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西安市民张先生被西安市灞桥交警大队民警拦下并带上警车。张先生称,在警车上他与一名民警发生口角,民警关闭执法记录仪后对其实施殴打。经医院诊断,张先生出现眼眶内侧壁骨折、耳鼓膜穿孔等。交警灞桥大队一名负责人回应称,经过调查,当天执法过程中共有4人,除明姓民警外,其他3人均为辅警。“根据当事民警说法,当事人是在被制伏过程中磕伤的;执法记录仪画面中断系因电量用完。”该负责人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监督处要求灞桥交警大队调处此事。10月17日,《华商报》跟进报道称,西安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表示,一周内公布将公布调查结果。
10月23日,西安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畅通西安”发布通报,承认灞桥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明鑫在处警过程中有违规关闭执法记录仪和击打张某的行为;决定对明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灞桥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和副中队长进行警示训诫,“张某的伤情已经痊愈,灞桥交警部门已将处理结果告知张某,并取得谅解”。同时,将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24 日出版的《华商报》报道上述官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