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3月23日,陕西西安律师路航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参与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庭审时,在法庭辩论阶段,坐在旁听席上的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突然冲到辩护席破口大骂,并挥拳打了他。据知情人士介绍,兰天与当日审理的劳务纠纷案其中一方有利益关系。经长安区医院诊断,路航律师面部软组织损伤。路律师说,该男子在法庭上破口大骂,这对于自己的人格是一种侮辱,“我从业多年来,还没有听说律师在法庭上被旁听人殴打,这也是我耿耿于怀的事情。”
3月24日,长安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罗某向媒体证实,当庭打人者确系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法院对兰天做了笔录,对打人事件的缘由、经过也做了详细记录,当天法院就开出了对兰天的司法拘留决定;但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人大代表的拘留,必须要上报对应的人大常委会同意。当晚 7 时,兰天离开了法院。 据路航律师一位同事讲,人大代表兰天打人后态度蛮横,甚至轻描淡写地说,请律师吃一顿饭就算了。打人事件发生第二天,打人者兰天来到路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写了一份检讨书赔礼道歉,但路律师认为,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兰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认错误,并请求能获得“宽恕和谅解”。
3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表示,事件发生后,长安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就该事件展开调查工作。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人民法院随即对兰天执行了拘留,并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