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9月20日,陕西榆林市神木县人李宝明实名发帖举报,陕西神木县法院书记员李秀芳伙同同事马安军,先后两次伪造法院裁定文书,以李秀芳公公刘某的名义分别查封和解封李秀芳叔父李强(神木县继业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名下的两套房产。举报人李宝明怀疑,李秀芳伪造裁定书的目的在于不让真正的债主保全李强房产,是为了帮助其叔父李强躲债。对此,神木县法院虽然认定李秀芳的行为“属于伪造诉讼文书”,但仅对其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且未追究马安军的责任。同时,李秀芳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将其公公刘某的七件民间借贷案件拿到神木县法院锦界法庭起诉并送达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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