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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监局公考招录违规拒不纠正

时间:2012-01-04 15:3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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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事件】

  1月4日《法治周末》报道,报考山西省煤监局晋城市分局科员职位的考生李小虎尽管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却与相差0.2分的第二名张慧君被作为并列第一一起通过了体检,最终招录单位录取了张慧君。而按照公开发布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山西煤监局人事培训处处长冯卫星称:“由于会计岗位比较重要,所以决定体检两个人,这种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我们不执行招考公告,我们执行的是内部文件。”后经李小虎向国家安监总局投诉,张慧君被取消录用资格,但李小虎却未被补录,该职位至今空缺。山西煤监局局长杜建荣表示:“就算是违规了,人社部批了,国家局也批了,你告了,把他(张慧君)拿下,不用他也不会用你,我们不在乎一个财会人员。”李小虎及其家人多次向山西煤监局和国家安监总局反映情况迄今无果。

  【传播情况】

  1月4日,《法制日报》主办的《法治周末》刊文《山西国考再曝怪事:淘汰状元将入围榜眼拉下马》率先披露此事。当日即被新浪网、搜狐网、新华网等网站转载83次。超过75000人参与讨论,新闻跟帖6000余条。

  1月5日,部分媒体刊发了评论文章,对山西煤监局以“内部文件”之说公然违反招考公告规定的做法提出质疑,并建议有关部门彻查此事,彻底纠正,还李小虎一个公平,还公务员考试一个公正,如《新京报》的《公招淘汰第一名,“内部文件”说了算?》等。

  【媒体评论】

  李小虎悲剧暴露维权管道缺失

  1月5日,《新京报》刊文《公招淘汰第一名,“内部文件”说了算?》认为,在法律上,公告相当于要约,考生报考相当于应约,招考方与应考方应是契约关系。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硬性规定,公告就应得到完全、有效的执行。招考方以“内部文件”否定招考公告的效力,只能说是在狡辩。李小虎的悲剧,实则是正常维权管道缺失的悲剧。 

  同日,《东方早报》刊文《国考淘汰“状元”,告状为何一胜一负》认为,山西煤监局的违规行为虽然得到了纠正,但李小虎却遭遇到了几乎是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李小虎举报山西煤监局在公务员招考中的违规操作,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人社部、安监总局纠正山西煤监局的违规操作,取消第二名的录取资格,是对李小虎维权的有力救济。遗憾的是,这个环节的救济尽管有力,下一环节的救济却未跟上,最终半途而废。

  彻底纠错维护社会公平

  1月5日,《珠江晚报》刊文《国考岂能以“蹊跷”始 以“糊涂”终》认为,从以前的“体检门”,到现在的“顶替门”,公务员招考中的舞弊现象频发。主要原因在于监管不到位、问责不给力。要遏制国考违规的愈演愈烈,最重要的就是重拳整治。绝不能以“蹊跷”开始又以“糊涂”结束。为了还李小虎公平,更为了维护国考的尊严,也让有关人等引以为戒,有关部门应该将此案调查清楚并严肃处理。

  1月8日,《法制日报》刊文《当公考第一名遇上内部规定》认为,在山西煤监局这里,“公考”成了儿戏,用让谁上谁上、让谁下谁下的标准来录用人员了。山西煤监局暧昧的举动,不由让人怀疑,它究竟是在招聘,还是在“拼爹”?如果李小虎的遭遇不纠正,这样的不公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成为“内部文件”的受害者。 

  【网民观点】

  起诉责任人

  腾讯网网友“野风”:补录已经没有意义了,即使你进去了,因为这事,在里面工作更惨,不如直接提起诉讼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控告。

  呼吁上级介入

  搜狐网友“快乐的卢大哥”:强烈要求山西省政府彻查此案!必须还当事人一个公正!

  期盼社会公平

  搜狐网友“887139”:上述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不然又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在全国还有多少个优秀人才会因家境贫、没有靠山而被拖关系走后门的人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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