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2月1日《北京商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爆料,去年8月,中石化山西晋中石油公司(下称晋中石化)的客户经理吴波卷购油款上千万元跑路,晋中石化至今不报案。该网友还透露,2011年8月23日——25日,吴波通过财务赊销油款328万元,事发后,面对如此大的资金缺口,晋中石化于8月31日挪用其他渠道的公款补平账目。晋中石化的管理漏洞、吴波跑路后公司的不作为以及挪用公款补平账目的行为迅即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目前,中石化回应称,晋中公司于去年10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官方回应】
2月1日,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晋中分公司就吴波失踪涉嫌诈骗一案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吴波系山西石油晋中分公司一名客户经理,于2011年8月26日突然失踪。晋中公司及其家属经多方查找无果。吴波失踪后,自称与其有经济往来的人员向晋中公司反映他们曾向吴波个人账号汇款用于购油。
晋中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就吴波涉嫌诈骗向晋中市公安局报案。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使犯罪嫌疑人早日归案。
长期以来,我公司经营管理有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在销售环节严禁本企业员工通过个人账户或个人信用卡等金融工具为客户收取、支付各类销售款项。我们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媒体的监督。对于个别记者不顾事实真相,违反国家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依据网帖不实内容进行失实报道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我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传播情况】
1月31日,网友“leohome”在猫扑网上发帖“中石化惊现‘跑路门’”曝光此事。该网友在曝光该事件后,对中石化连发质问:“中石化企业的管理漏洞有多深?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权限有多大?是否有腐败?还是有不敢曝光的内幕?328万是计入成本、内部消化?还是要转嫁到广大的消费者身上?客户购油款800余万元吴波如何能拿到手?你们不给客户一个满意的交代,就不怕发生又一个‘乌坎事件’吗?”网友纷纷呼吁中石化给公众一个交代。截至目前,该帖阅读量已达到4076次。
2月1日,上述帖文内容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北京商报》刊文《中石化员工被曝卷款千万跑路 企业内部管理遭质疑》对此事率先进行了报道。该报记者经采访得知,吴波已被开除,公司已经报案。该文被各媒体摘编、转载近200次。相关舆情迅速扩散。针对媒体报道,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晋中分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此进行核查,并及时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人民网对中石化的回应进行了报道,并被各媒体转载。
2月2日,《京华时报》、《证券日报》、《华西都市报》相继刊文对事件的相关情况及中石化的回应进行了报道。相关报道随后被新华网、光明网等网媒转载进行二次传播。东方网、国际在线均发表了有关此事的评论文章。评论分析了“跑路门”事件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并认为公司对此事应负连带责任。当日,相关新闻及评论共540篇,舆情达到监测期峰值。
相关新闻也引起了微博网友的转载及热议。截至目前,有关此事的新浪微博共526条,腾讯微博约4100条。
【媒体评论】
批评中石化急于撇清自身责任
2月3日,《北京晚报》刊文《中石化且慢撇清自己》认为,对卷款失踪的客户经理吴波,新闻报道中并未介绍得很详细,但提及了此人是“公司头牌”。既然“头牌”,必然是业务骨干,必然受领导重用,必然是培养对象……凡此种种,对国企稍有认识的人都不难想见。但就是这么一位明星员工却捅出这么大一个娄子,领导岂非难辞其咎?由此,我们不得不疑惑,在中石化山西晋中石油公司这样的大锅里面,头牌经理的勺子到底能捞出多少东西?进一步说,头牌如此,二牌三牌又待如何?偶然之中有必然。集体把责任彻底推给个人,而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在是太急了一点。
中石化需要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
2月3日,《羊城晚报》刊文《中石化凭什么“家丑不外扬”?》认为,中石化的“家丑不外扬”,反映的不仅是其内部管理制度的混乱不堪,更是对公众知情权和国家法律的蔑视。在某些人眼中,员工卷款千万都不算一件大事,违法的底线被提高到了骇人的标准;我们无法想象,在这样一个封闭的“家丑”系统中,还有什么样侵吞国有资产的事情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今天你拿几瓶茅台,明天我卷一个吊灯,中石化的卖油成本中,究竟包含有多少这样秘不外扬的“家丑”成本?
“跑路门”折射出国企的外部监督乏力
2月3日,《华西都市报》刊文《经理“卷款跑路”起因何止“内控失灵”》指出,员工卷款跑路了,公司为何如此“后知后觉”?而假如真的“高度重视”,为何未立马报案,非要等到遥远的“两个月后”?换言之,公众在“卷钱跑路”事件上的义愤填膺,矛头并非指向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对类似国企长期成为“水泼不进、针扎不进”监督盲区的集体控诉。
【网民观点】
公司岂能将责任全推给跑路者
中国江西网网友“周靖国”:晋中石化当下要做的应该是:1.配合警方把事情查清楚。2.接受买油者的损失,妥善处理。毕竟当初的客户经理是晋中石化的,这种责任不能推,也不应该推。
国际在线网友“毕舸”:跑路的是销售经理更是中石化,或者可以说,中石化晋中分公司本应尽到的基本责任,都随着自身两个月的不正常沉默,与那个昧良心的经理一起蒸发了。
“跑路门”暴露中石化管理漏洞
东方网网友“罗瑞明”:千万元是个巨额数字,不是一笔两笔,也不是一个客户两个客户,而是多笔多用户长时间积累而成,可是这么长的时间,却没有被内部发现,逃离之后,也不清楚细节,可见中石化内部管理异常的混乱。
商都网网友“范子军”:发生客户经理卷款千万跑路事件,本身就不应该,说明连内部起码的牵制手续都不健全,不然一个客户经理根本不可能直接接触购油款,这无疑暴露出当事公司内部管理不是一般的松散,而“马大哈”式的管理,或许也是“财大气粗”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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