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据新华网2012年12月31日报道,当日,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12月25日15时左右,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经理部六分部在山西临汾蒲县负责施工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隧道,现场补炮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称,山西省政府有关方面是通过互联网发现这起事故的有关信息的,目前已成立工作组,开展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事实上,早在12月29日,“山西隧道爆炸60人惨死、多人受伤,相关消息现已被山西封锁”的信息已开始在网上传播,引发了网友的猜疑。官方通报后,这起被严重瞒报的责任事故是如何被瞒报的、是否还有漏报以及如何追究瞒报责任等问题,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3年1月1日,山西省就隧道爆炸事故召开现场工作会,提高了事故调查组的级别,要求严肃追查事故原因和追究瞒报责任。代省长李小鹏对央企的瞒报表示愤怒、震惊、自责,要求对瞒报实行“零容忍”,同时对网民的举报表示感谢。同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刑拘中铁隧道集团事故项目责任人黄怀刚等四人。1月2日,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由于官方通报与网传伤亡人数差距较大,媒体也不断披露诸如事故当日有关政府部门已介入,受伤工人被跨省送医治疗,遇难工人遗体被异地火化,2万元“封口费”、80万死亡赔偿等细节,舆论普遍认为当地政府在事故瞒报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中铁隧道被刑拘的四名责任人也被认为是“替罪羊”。山西代省长的震惊自责、对网友的感谢未能平息质疑,反而引来嘘声一片。民众要求山西有关部门公布真相、追究瞒报责任,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也轮番发声质问。
1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山西隧道爆炸等4起建筑施工、火灾和化工企业爆炸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加快结案进度,从严从重处罚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1月4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12·25”事故第二次媒体通气会,通报事故调查进展称,最终伤亡人数需进一步调查。1月8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代省长李小鹏表示须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要求严格事故问责。1月10日,新华网报道称,最高检已将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列入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并将适时派员赶赴当地指导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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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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