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
据新华网1月5日报道,2012年12月31日,位于山西长治潞城市境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苯胺泄漏事故,有8.68吨苯胺泄漏到浊漳河,威胁到下游河北邯郸、河南安阳饮用水水源。但直至1月5日邯郸突发大面积停水、市民抢购矿泉水,才使得这起涉嫌迟报的污染事故得以曝光,并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随后,长治市新闻办公室主任王一平否认迟报“污染不出市界不必上报”的回应更遭舆论炮轰,4名企业直接责任人被撤职也被网友讽刺为处理了“小虾米”。
面对舆论质疑的不断高涨,山西官方于1月6、7日连开三场新闻会,通报污染处理和迟报调查情况。长治市也于事发7日后终于承认迟报并道歉。然而,迟来的道歉引来了更多的不满和追问,语焉不详的信息公开也不能满足民众对于公共环境安全事故知情权的强烈要求。继隧道爆炸瞒报后,山西再曝一起环境安全事故迟报,舆论不禁质疑:前车之鉴未何难成后事之师?事故瞒报、迟报缘何屡禁不止?同时,山西官方在应对过程中频现不当言辞致舆论多次反弹的情况,也值得各地政府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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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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