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
综合新华网和《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副县长南宏被指“带病提拔”。据悉,2003年7月,时任灵石县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南宏因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被作行政撤职处分,但灵石县政府官网显示,当年7月已被处分的南宏,直至10月还在担任原职,并且在3个月后,被任命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对此,晋中市组织部回应称,晋中市对南宏的任用符合规定,南宏之前任镇长,是正科级干部,后来到县政府办任副主任,变成了副科级干部,职位上降了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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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3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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