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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法制晚报网报道称,2012年7月,山西省运城市绛县横水镇西灌底村民张小申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绛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绛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3年12月被变更为取保候审,2014年8月取保候审解除。随后,张小申以运城市审计局2014年11月作出的《关于绛县公安机关2012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为依据,实名举报绛县公安局存在挤占被监管人的给养费问题。
举报人张小申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绛县公安机关违规使用公用经费购买土特产28.7万 元,公务招待费超支101.98万元。2012年至2013年,绛县看守所挤占人犯给养费33.52万元,绛县拘留所挤占被监管人员给养费7.36万元。此外,报告还详细罗列了绛县公安机关违规在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开具的发票与实际支出不符等问题。
今年3月25日,运城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张卫宏证实,运城市审计局于2014年对绛县公安局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该审计局另一名负责人也证实,张小申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完全真实。
4月7日19时许,绛县公安局通过绛县政府网发表《绛县公安局关于有关媒体报道我局财务管理问题的说明》,称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7月3日,运城市审计局对绛县公安局及下属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单位的2012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网帖反映的问题,并于2014年11月7日作出处理决定。绛县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市审计局的处理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办事流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4月8日,法制晚报网发布跟踪报道称,运城市纪委7日约见了举报人张小申,同时,运城市纪委正按相关纪检调查程序进行,即将对相关举报展开调查。报道同时全文刊发了绛县公安局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