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9月26日,《法治周末》以《送豆渣背后的“病危”厂房调查》为题,报道了浙江省余姚市市民杨小新在饱受“豆腐渣”工程给他带来的痛苦后,于中秋节来临之际,和妻子给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百新送去一盆豆腐渣,并附言称以此警醒其正确履职,防止再产生“豆腐渣”建筑。之后,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百新表示没有收到豆腐渣。于是,国庆节后,杨小新再次启动了送豆腐渣行动,为了确保赵百新能够收到,10月8日,杨小新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余姚市住建局邮寄了一包豆腐渣,并要求赵百新亲自签收。此番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数百家网站转载了此新闻,媒体的追踪报道更使事件持续升温。
【官方应对】
理解市民行为,欢迎监督
余姚市住建局局长赵百新表示,杨小新多次来局里送豆渣,由于自己另有公务安排,并未刻意回避市民来访。他说该局已按照信访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处理,并于9月28日寄出了答复件。住建局在信上这样解释:2006年6月28日,业主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余姚市质安监站派人参加了验收会议监督验收,在验收中并未发现各方主体有违规违法问题,根据各方主体署名的验收合格意见书出具监督报告。
赵百新说,“作为行政机关,我们有义务接受市民的监督,也欢迎市民对我们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对于这次送豆腐渣的事情,赵百新表示理解,他将市民送豆腐渣这种特殊的表达方式,理解为对自己工作的警示和监督。
与当事人见面,解决问题
10月11日上午,在余姚市政府的协调下,杨小新与住建局局长赵百新见了面。“我们一直没有碰到,直到今天上午在市政府的协调下见了面,统一了目标。现在先等厂房的维修施工图决定下来,他说技术有困难,我们就提供技术为他服务。”赵百新说。同时他认为余姚市民在维权方面意识更强了。他说,“建设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作为职能部门的局长,理所当然应该重视并且要狠抓质量问题,假使杨小新没有送豆腐渣住建部门也是抓得非常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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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2012年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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