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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复查17年前命案 舆论争议疑罪认定标准

时间:2013-01-19 12:3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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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概要】

  据新华网1月19日报道,浙江省高级法院当日在官方网站浙江法院网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2012年在侦办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1997年的一起旧案可能存在问题,浙江省高院已于2013年1月4日对此案进行重新立案复查,并表示将“有错必纠”。

  报道称,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发生两起劫持出租车司机并致死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萧山籍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为。陈建阳、田伟冬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对5人提起公诉。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陈建阳、田伟冬死刑,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田孝平无期徒刑。除田孝平外,其余四人均提出上诉。1997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院二审改判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三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2年,公安部门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发现1995年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的线索,认为可能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有影响。2013年1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微博中质疑此事已调查近一年仍无信息公布。当日,浙江法院网刊发通报,称浙江省高院已对该案立案复查。目前,已另行组成合议庭正在阅卷,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提审陈建阳等人,将严格按照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监督的规定认真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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