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据浙江电视台5月14日报道,5月12日,在浙江嘉兴平湖市新埭镇打工的万女士和丈夫在街上被民警拦下,后被带到新埭派出所并遭遇“脱光衣服搜身”。万女士称,当时感到非常屈辱,但又不敢反抗,接着做笔录,“后来警察说,调查清楚了,你是清白的,你走吧。”新埭派出所王副所长对万女士表示,“我们让你脱衣服,那是由女民警看着的,拉着帘子的,我们又没做错什么。”具体经办的张警官称自己正在调查系列电瓶车盗窃案,“根据监控,锁定了是两男一女团伙作案,万女士与其中女子很像。现在嫌疑人已经确定了。万大姐是清白的”。张警官称,对万女士脱光衣服搜身,是怕她身上夹带凶器,因为有时候犯罪嫌疑人会自残。”万女士最终接受了张警官的道歉。
新华网刊发评论文章《警方“脱衣搜身”错在哪儿?》指出,对于这起“脱衣搜身”事件,当地警方仅轻描淡写称“抓错人”了,凸显了权力的霸道。同时,仅凭衣着和面部轮廓就抓人,显然缺乏证据支撑,属于主观意识下的滥用公权力。《新京报》评论,迟到的道歉毕竟大打折扣,让人看不到应有的反省和诚意。该事件相关报道引发网友跟帖8 万多条,绝大部分网友对警方做法表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