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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赞皇县少女被逼卖淫案续:涉事民警被记过

时间:2016-12-15 17:0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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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参阅:本刊 2015 年第 50 期

  【事件回溯】

  2015年6月,河北赞皇县14岁少女刘丽与家里失联。失联5天后,父亲刘先生多次报案,但警方未予立案侦查。7月24日,刘先生接到线索称,孩子被控制在邯郸市某地,并被强迫卖淫。刘先生当即要求赞皇县公安局前去营救,但警方让其找邯郸警方。刘先生立即前往邯郸,但邯郸警方称,须由赞皇警方出示协查文书。9月7日,女儿自行逃出。随后,刘丽报案称自己遭到非法拘禁并被强迫卖淫,赞皇县公安局随即对此事立案侦查。12月5日,赞皇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确定周某、宫某、高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并于4日抓获周某,余犯正在抓捕中。但赞皇县公安局官微很快又删除了上述通报。2015年12月5日下午刘先生被告知,已抓到一名嫌犯。

  【事件进展】

  2016年12月15日,赞皇县法院少年庭庭长称,受害人刘丽一案,判决已有一段时间,已记不起具体涉案人数,一审判决刑期都在10年以上。赞皇县公安局纪检书记丁文京则向媒体透露,因刘丽一案,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长付作鹏被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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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6年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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