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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案肇事者一审获刑11年

时间:2017-04-01 14:0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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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参阅:本刊2015年第26期、第28-29期、第39期、2017年第9期
  【事件回溯】
  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秦淮区发生一起严重车祸,王季进驾驶宝马车闯红灯,以195.2公里/小时的车速猛烈撞上正常左转弯行驶的马自达轿车。撞击导致马自达轿车当即解体,车内的薛某、刘某当场死亡,并致6辆轿车、公交车毁损,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余元。案发后,王季进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并步行至约200米之外的一处工地,试图逃跑,后于当日14时20分许被民警抓获归案。事发后,现场监控视频和途经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迅速在网络曝光,由于视频场景太过惨烈,舆论关注度飙升。
  2015年6月21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南京交警部门短时间内发布了三次情况通报,澄清有关醉驾毒驾、顶包替罪等传闻和媒体先前失实报道。6月29日,王季进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7月4日,南京市检察院官微通报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检察官称曾考虑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追责,但经慎重决定,依现有证据以交通肇事罪批捕。
  2015年9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微“南京交警”通报该案鉴定意见称,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经权威机构鉴定,“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随后,法制网刊发报道,通过采访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详解该案司法鉴定过程,并称“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属一类严重的精神疾病,临床上时有所见”。“南京交警”以《“6.20”宝马肇事案司法鉴定过程》为题转发该报道。但该鉴定意见一经发布即引爆舆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迅速成为网络热词。被害人薛某近亲家属也对这一鉴定意见表示难以接受,申请重新鉴定。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7年第13-14期
  
[责任编辑:zywg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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