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
10月8日,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公布了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此新规的施行对行车安全无疑有重大意义,也因涉及上亿驾驶员而备受关注,在赢得肯定的同时亦饱受争议。舆论纷纷质疑,“闯红灯将扣6分”这一规定是否过于严苛,而随后“红灯刚过线立即停车不处罚”和“误闯红灯申诉可免罚”的深度解读,使舆论焦点又转移到对“过线”和“误闯红灯”如何认定、是否会出现权力变现等话题。可以肯定的是,新规在制衡驾驶员与安全行驶意识、交通执法与道路交通监管方面做了更为细致的尝试,但维护交通安全更需要全民动员,培养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识,从而建设出中国的“汽车文明”。
【专家观点】
新规重在警示而非处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认为,这个新规定重于警示而非处罚,交管部门也是从加强管理的方面来考虑,所以扣分属于一种对驾驶员的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因为对于本就有意识遵守道交法的驾驶员来说,新规“是否过于严苛”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规定的严厉只会增加对每一个人的保护。
新规的落实需要严格的执法监督和配套设施的完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认为,规章的修订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更加重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闯红灯扣6分”旨在警示驾驶员要安全行车,通过制度帮助人们形成良好的驾车习惯。新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能够起到积极的引导规范作用,但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过程、一个系统工程,新规定的落实还需要靠严格的执法监督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去一步步实现。
“闯红灯”的认定需要符合证据要求
丁立民还称,是否闯红灯要通过电子眼拍摄三张照片来认定,而且必须符合“证据”的要求,随后交警对此进行复核和审查,确保车辆是“闯过去”而不是“越线停车”。此外,并不是所有的越线都是闯红灯,有些经过审核不属于闯红灯就会被剔除。而对于一些极个别的情况,比如信号灯设置问题、前方车辆挡住视线等等,建议驾驶员或其他人员将时间、地点准确地记录下来,必要时还可以到交管部门进行申辩、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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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2年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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