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舆情频道>>舆情聚焦

走向网络舆论“前台”的法律自媒体

时间:2017-03-16 15:3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核心提示: 自媒体时代,有着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的体制内法律人,纷纷走向网络舆论“前台”,在嘈杂的舆论场中,积极参与公共讨论,释放专业理性,弘扬法治精神,在推动社会法治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且独特的作用。在社会舆论日益多元化的当下,法律自媒体在网络上介入公共话题的讨论,引发争议不可避免,只要不忘公共关怀、坚守法治本心,总能迎来喝彩。

“祸从口出”的法律自媒体

  2017年2月26日9时许,云南丽江市中院法官李炳祥通过个人认证微博“@丽江炳哥”转发一条题为《一位57岁民警的雪中坚守》的博文时发表评论称,“57岁老民警在风雪中执勤,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犯错误被罚,一种是作秀,还有一种也是作秀!”

  即便以普通网民的标准衡量,在未经实地考察、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仅通过个人臆测就对某人某事公开作出负面评价,也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行为。更何况李炳祥还有着法官的身份,而其负评对象又是一名同处司法战线、正于漫天风雪中执勤且已年近花甲的老交警。无论于情于理,李炳祥的轻佻言论均难以站住脚跟,更难获舆论认同。

  网友对其进行口诛笔伐,一方面是因为确实受到了老交警张宏仓冒雪执勤画面的感染而心生敬佩与同情,而另一方面则正是因为李炳祥有着并不普通的身份,其佩戴的法徽上有寓意着公平与公正的天平图案。在网友看来,李炳祥发表上述言论时,其内心的天平是倾斜的。

  那么,作为法官的李炳祥,在日常审判工作中是不是也会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呢?显然,舆论有着这方面的质疑和担忧。也正因为此,网友才未将其不当言辞仅视为戏言而一笑而过。即便他公开道歉,官方对其停职检查,网友依然追问不休。

  不少网友开始深挖李炳祥的往日言行,指出其一贯“语不惊人死不休”,不仅多次发表仇警辱警言论,对官方正面的宣传报道亦多有揶揄讽刺之举。甚至有网友公开表示,将向云南省纪委对其进行举报。

  批评李炳祥的声音不仅来自普通网友,相当一部分声音其实来自公检法等体制内法律人。有法官撰文给他冠以“猪队友”头衔。警界的反映则更为强烈,大批警方帐号到李炳祥致歉微博下面跟帖,或直言质问,或以集体“表情秀”等方式表达抗议。

  对抗情绪一旦生成,化解便十分艰难。2013年发生的福建省厦门市女警微博调侃“纳税人”辱骂网友事件,即便当事人“女警小凝”及时诚恳道歉,但终究未能获得舆论的彻底谅解,不得已淡出微博。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7年第09期
  
[责任编辑:zywgxj]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