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广西陆川县退休法官傅明生被害不到一个月,法官遇袭事件再次发生。2017年2月17日,江苏宿迁市沭阳县法院法官周龙在上班途中遭一名被执行人驾车撞倒并用刀捅伤。沭阳县法院先后三次回应舆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声援维权,高效、迅捷的处置抚慰了司法人心,亦对疏解网络戾气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官遇袭重伤 舆论谴责暴行
2月17日晚,澎湃新闻网刊发题为《江苏沭阳法院一副院长被先驾车撞再持刀捅,行凶者为被执行人》的报道称,从权威信源获悉,2月17日下午2点左右,江苏宿迁市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周龙被一名被执行人用车撞伤后,再用刀捅伤。沭阳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消息,并称周龙已经完成手术,生命体征暂时平稳。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行凶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17日22时35分,沭阳县法院官方微博“沭阳法院”正式通报,周龙法官上班途中遇袭,胸腹部及双上肢多处中刀,肺穿透伤,伤及心包,当场失血性休克,目前正在医院抢救中。初步查明,行凶歹徒名叫胡小干,系一名长期闹访、缠访的被执行人。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已被沭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依法侦查中。
2月17日23时45分,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在线”通报,案件发生后,江苏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指导宿迁市检察院、沭阳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对侦查取证工作进行引导。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沭阳县检察院官方微博分别进行了转发。
2月18日凌晨,江苏省高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同步发表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声明,代表江苏全省法官对周龙法官及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并对严重伤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强烈谴责!声明强烈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建立法官职业安全特别保障机制,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所必须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18日13时许,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了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就事件作出的声明《保障法官人身安全 维护国家法治权威》,强烈谴责伤害法官的各种行为,并强烈要求依法严惩行凶歹徒。声明指出,加强法官履职保护刻不容缓,“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从组织保障、硬件配置、机制建设和配套举措等方面,强化对一线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各级人民法院应尽快设立权益保障委员会,真正履行起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的职责。”
声明同时发出呼吁,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督促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在社会上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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