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内部《通报》,经媒体披露后,引发舆情风波。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领导伙同多人为其女儿实现了“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的惊人履历,该局更被爆出百余名公安民警吃空饷的丑闻,舆论的愤怒与谴责纷至沓来。尽管该事件舆情回落迅速,但从舆情工作的角度看,当地仍存在提升的空间。政法机关不仅应勇于面对自身队伍中的问题,更应注重引导舆论以积极的态度看待政法机关纠错的努力,从而有利于增进公众对反腐败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反腐信心,化解负面情绪。
公职人员“链条式造假”震惊舆论
4月13日上午,澎湃新闻网以《河南通报鹿邑“链条式造假”:一公安领导女儿“十岁当公安”》为题报道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报道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了河南省公安厅发布于4月6日、编号〔2017〕107号的《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并从河南永城市公安局内部人士证实了《通报》的真实性。《通报》中称,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报道对于《通报》内容的引述颇为详细。在提及邱海山等人的违法违纪情节时,《通报》称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1993年出生、当时正在上小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手续,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在此过程中,邱海山通过玄武派出所指导员魏某某、户籍内勤宋某、真源派出所所长吴某、户籍内勤黄某、辖区民警王某某等人,利用违规补录、变更户籍信息、篡改出生日期等手段,先后为其女儿办理了6个虚假户口和身份信息。为了不露出破绽,还编造了父亲“邱海志”、母亲“任艳”等虚假信息。张季梅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等文书、证明材料,将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并在邱海山、刘萍的帮助下,使孙某某从中学生变身为国家干部。
除此之外,邱海山、张季梅、刘萍等人先后违规帮助朱某某、张某、赵某某等多名档案造假人员在鹿邑县公安局谋取公务员和警察身份,并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邱海山、张季梅同时存在相互行贿的问题,其中张季梅为了给其儿子孙某某办理入警申报送给邱海山现金5000元,邱海山为了给女儿邱某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送给张季梅现金20000元。更为恶劣的是,邱海山对抗组织审查。《通报》提及,在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鹿邑县公安局入警造假问题进行调查期间,邱海山为了毁灭证据,将全局500余名民警的人事档案拆分、转移、隐匿甚至部分销毁,把3台存储重要人事信息的办公电脑硬盘格式化后砸碎;为避免留下作案踪迹,将县公安局办公区域相关监控设备破坏;甚至还安排、指使有关人员严密监视调查组工作动向。
《通报》分析邱海山等人违纪违法原因指出,鹿邑县公安局管理混乱,为入警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致使违纪违法问题多发,130多名民警长期不上班、吃空饷;还存在相互勾结,共同参与,结成非法利益共同体。《通报》表示,鹿邑县违规录公、入警案件不仅反映了鹿邑县公安局个别领导干部目无法纪、恣意妄为,同时暴露出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相互勾连、共同造假,利用权力谋取私利。《通报》同时强调,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驻公安厅纪检组近年来查处的涉及人事组织工作方面比较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从本案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澎湃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一号专案”13日当天以同样吸睛的标题“河南一公安领导女儿有6个假户口身份: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推送了该报道。澎湃新闻网网站随后撤回了原发报道,但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一直保留,并且阅读量已超过1.4万。
13日下午,新华网、封面新闻分别刊发报道《女儿“10岁当公安” 河南鹿邑县公安局一领导篡改档案被移送司法》《河南鹿邑县对上百民警“长期拿钱不上班”展开调查》,介入关注该案。两篇报道主体都是引用澎湃新闻网已经披露的《通报》内容,不同的是,新华网从河南省公安厅证实了相关内容,封面新闻则从鹿邑县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石警官获悉,鹿邑县针对公安厅所通报的相关问题专门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相关案件正在推进。该警官称,如果调查组有相关调查结果出炉,将会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