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网友“为什么不能立案”在凤凰网论坛发帖称,2011年,上海一钢贸企业向其借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2012年8月借款到期,帖主向该企业讨要欠款,但对方拒绝偿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帖主将该企业起诉至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但该院以上海市的相关政令为由不予立案。帖主称,上海市相关规定要求银行不得起诉钢铁企业,但帖主为普通自然人,其合法债权被侵犯,法院置之不理乃不作为。同时,杨浦区法院将地方政令置于法律之上,显然是失职行为。
【来源】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3970608&highlight=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