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网友“玻璃小姐”在凤凰网论坛发帖称,因天津武警三支队机关拖欠大悟劳务公司300多万元劳务费不予支付,大悟公司遂向天津市东丽区法院提起诉讼。东丽区法院在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于2011年10月21日,以原告、被告双方无争议,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了大悟公司的起诉。大悟公司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2月13日,该院指令东丽区法院对本案重新审理。但7月6日,东丽区法院又口头告知大悟公司被告主体错误,再次驳回大悟公司的诉讼请求。帖主认为东丽区法院多次不受理的行为是在玷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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