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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背后是满满的期待

时间:2016-09-05 10:33:00  作者:张辰剑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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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徐州市近日发文要求全市100多家单位派员协助执勤。然而8月28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表态: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上街协助执勤。徐州市委对此表示支持。

  8月19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因该院干警赴河南省人民医院调取证据受阻,于当日对医院开出10万元罚单。省医院回应,否认妨碍取证,并质疑罚款太过“任性”。

  “检察院拒绝上街执勤”、“区法院处罚省医院”,在舆论场都引起不小的波澜。与以往涉及政法机关的舆情事件不同,此次检察院、法院的做法和表态受到了多数网友的肯定,而所谓的“习惯性质疑”也鲜少耳闻。究其原因,一方面同情弱势是舆论的天然属性。相较于司法机关而言,在一般民众眼中,政府或省级公立医院很难与“弱势”挂钩。另一方面,我国司法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公众对于强化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呼声越发强烈。因此,当这两起“非典型事件”出现时,多数网友认为检察院、法院的做法或许略显“硬气”,但其实正是依法办事的体现。

  不过,在收获赞许的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注意到事件的更多“侧面”。比如,“检察院拒绝上街执勤”,并援引中央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规定,让法官检察官回归本位,这完全值得肯定。然而,在司法改革“去行政化”的大背景下,在法治框架内处理好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使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避免倾轧与掣肘,司法机关也应当有所思考。这其中法治精神和行政伦理的双重考量,显然缺一不可。

  再比如,法院干警在民事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中受阻,运用罚款方式来惩罚和排除妨害行为,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在2012年民诉法修改前后,有关民事诉讼罚款制度曾引起学界的很多讨论。罚款适用任意性较大、适用程序简单(法官决定,院长批准)、金额过高跨度过大(对个人罚款上限为10万元,对单位罚款为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救济途径不足等问题受到广泛讨论。以往媒体报道中,也不乏一些企业和个人因受处罚,对法院提出质疑的案例。可见这一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上仍有不少可议之处。

  总之,“点赞”的背后,是公众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满满期待,司法机关审视这两起“非典型事件”时,更应当见深见远、明析得失。

[责任编辑:zywg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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