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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标题党” 法治新闻方能行远

时间:2016-12-15 08:32:00  作者:张辰剑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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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对网上“标题党”乱象开展执法检查,向四家门户网站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被通报的“标题党”主要有以下六大乱象:正题歪做违反正确导向、侮辱调侃突破道德底线、无中生有违背新闻真实、断章取义歪曲报道原意、夸大事实引发社会恐慌、格调低俗败坏社会风俗。

  在当今的全媒体时代,新闻过载和信息爆炸已成常态,“读题时代”已经到来。“题好文一半”的老话,不仅仍然奏效,而且越发现实。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官方大力治理“标题党”乱象的同时,一则所谓《妻子被强奸 丈夫打伤强暴者获刑》的新闻,在被广泛转发,引发热议。一些媒体和新闻评论者就此撰文,大肆抨击法院判决“有违人情常理和法律公正”。

  然而,仅仅通过标题,我们无法得知所谓“丈夫殴打强暴者”的情节,其实发生于强奸的次日。一起典型的“事后防卫”案件,就这样被媒体标题硬生生地塑造成为“正当防卫”获刑的“冤案”。也许,有关争议可以经由法院回应得到澄清,但因此造成的司法公信力损失,却显而易见。

  有新闻传播学者研究显示,当前法治与社会新闻“标题党”乱象占比最多,甚至超过了文化娱乐新闻、国际新闻和军事新闻。网友们在遭遇“标题党”之后,普遍感觉受到欺诈,感到愤怒或者无聊。

   法治新闻的法理性,是其区别于其他新闻内容类型的重要特色,主要表现在法理、法条与案例的完美结合。优秀的法治新闻报道应该以法律的准确与严谨为依托,从法理的层次来普及法治精神与公平正义理念。也正因如此,法治新闻最容易受到断章取义、过度简化、扭曲解读等不良倾向的伤害,沦为“标题党”等乱象的重灾区。

  “标题党”现象的产生,固然有社会心理因素,但其背后隐藏的商业逻辑、利益诉求更加值得深思。媒体只有坚持新闻标题制作原则,不断提高新闻工作者职业素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现实中的标题焦虑。

  “标题党”治理效果究竟如何,是吹糠即见米,还是船过水无痕,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zywg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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