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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回应需兼顾及时性和有效性

时间:2017-05-19 09:19:00  作者:钟进军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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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起涉法热点事件引发舆论关注,相应的涉事司法机关,在应对负面舆情方面,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和应对能力,其效果迥异。

    比如,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重刑犯张林苍脱逃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等及时主动通过媒体通报会、官方微博、官方网站、云南网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四次通报相关情况,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牢牢把握了舆论主导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而深圳“卖鹦鹉获刑案”中,尽管负面舆情汹涌,却难见相关司法机关出面回应,既无澄清,亦无解释,任由网络舆论热炒,形成了压倒性的负面舆论,给深圳司法机关带来了负面影响。

  当负面舆情发生,在网络上已成鼎沸之势时,回避与沉默无异于掩耳盗铃,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即便有时舆情会因网络热点的转换,而暂时平息,但舆情负能量的累积最终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因某件事、某个案子而再次爆发,造成更大的负面效应。

  现在,各地的司法机关及相关人员也或多或少经过了一些诸如新闻发言技巧、舆情应对技巧等培训,无论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处理能力上,相比以往,整体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在舆情应对实战中,仍需注重各种细节把控,避免费力不讨好,以致徒做无用功。

  广西柳州小伙做好事捡到包归还失主反被警察当嫌犯戴手铐事件,则造成了多方共输的局面,警方的回应措辞生硬,认为执法无错,却无法消解舆论质疑,公众的感知则是以后做好事要慎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负面效应不可估量。

  政法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事件,第一时间做风险研判,决定是否回应,何时回应,由谁回应,如何回应等,尽量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关口前移,舆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其负面影响消灭在萌芽状态,阻止其继续发酵恶化。舆情工作研判、应对、处置得当,即便是负面舆情,其社会效果评价上,有时不仅不会减分,反而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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