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隐瞒交通事故受伤事实,编造从高处梯子上摔下致伤理由住院,并于出院结算时报销医疗保险费用。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左某某搭乘陈某某驾驶的面包车,由天津到山东冠县。行驶至德州市夏津县时,因陈某某采取措施不当,驾驶车辆撞上公路西侧的行道树,致左某某受伤。当日16时许,被告人左某某在夏津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月13日8时许,被告人左某某要求回当地治疗,并办理出院手续。当日13时许,被告人左某某故意隐瞒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编造两天前从高处梯子上摔下致伤的理由,入住聊城市中医医院治疗。1月31日,被告人左某某出院结算时,报销医疗保险费用人民币21105.45元。案发后,被告人左某某向冠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退缴21105.4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某虚构事实,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左某某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积极退缴赃款,并缴纳财产刑保证金,可依法从轻处罚;且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左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均与查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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