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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他人购车款 女子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时间:2021-08-31 11:23:00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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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以帮人购车为由,骗取9名被害人的购车款共计130万余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袁某主要从事个体电商在网上销售母婴用品。2019年3月至4月期间,袁某兼职从事某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工作。在销售汽车期间,袁某在社会上和微信上发布信息,虚构自己能购买厂家优惠的新能源汽车,每辆车能低于市场销售价5000至6000元的价格,吸引群众向其购买车辆。为了有更大的“优惠”力度吸引购买者,袁某再虚构厂家新能源汽车有“买二送一”、“买一送一”的优惠购车活动。期间,有9名被害人向袁某全款支付了购车款。然而,过了约定的交车期限,袁某却迟迟未交付,被害人曾多次催促,袁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此时,受害人才发现自己被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统计,袁某以上述方式骗取9名被害人购车款,共计130万余元。此外,袁某还隐瞒其不能正常发货的事实,骗取1名被害人购买纸尿裤的货款4500元。

  据了解,袁某骗取所得的130万余元,均被其用于网上赌博、偿还自己的个人债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袁某退赔被害人的所有损失。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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