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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谈医色变”说起

时间:2014-05-16 20:27:00  作者:李浣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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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现在有着不起的急,生不起的病,可谓“谈医色变”。说的是有的医生看病不负责任,小病大治,一有病就精神肉体双双痛苦。我身边就有两个现成的例子。

  前年有个同事的老父亲心脏不舒服,去省内医院看病检查,一系列检查后,那医生正色道:心血管阻塞严重,必须立即施行搭桥手术,否则有生命之虞。于是她父亲连忙联系进京、住院、复查,一通折腾,京城医生看完片子说:无需做手术,回家静养吧。于是在家休息月余,安然无恙。

  另一同事膝关节肿胀,行走困难,到本市某骨专科医院看病,骨科主任潇洒地开了核磁共振检查单,看完片子后要求她立即准备做手术。为了保护“原装”的身体,她又带片子咨询了另外两所医院的骨科医生。他们都建议不做手术而是保守治疗,并告知了注意事项。权衡之后,她打消了手术念头,采取“保守”疗法。现在双膝情况正常,她十分庆幸“少挨一刀”。

  总结看病的经验,患者既要遵从医嘱,还要善于判断。以免被开大处方、下大诊断、做没必要的大手术。这对于咱们外行人,想要健康又想不被忽悠,真是顾此失彼,力不从心。

  目前,人们好像对医院、对医生多多少少都有不满,许多人“谈医色变”,不少家庭因病致贫,而涉医犯罪也使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没了保障。大家不禁疑惑,这医患矛盾为何愈演愈烈?

  究其原因,不外乎医疗价格虚高难以承受、医生“向钱看”乱开治疗费用、医生对患者不负责任救治不力等。而涉医犯罪则是有些歹徒以偏盖全,无端猜疑、发泄不满,以致暴力相向,甚至酿成命案。

  医生和患者本来就是一对儿矛盾,相辅相成。一般来说,医院有定价权,医生有处方权。医患矛盾,患者处于弱势,要维护正常的和谐医患关系,司法上讲释法说理,医院、医生也应该讲释病说理,为患者释疑解惑。无良医生整天想的不是治病救人而是把患者看成“摇钱树”,医德何在?如果医者悬壶济世,对症下药,倾其医术救人于病痛;如果医者对患者有仁爱之心,换位思考,视患者为衣食父母;如果患者对医院、对医生多一些理解,尊重他们的辛勤劳动,医患和谐相处也是可以期待的。

  解决医患关系紧张,避免涉医犯罪,除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要严惩不贷,还需要国家从制度、经济、法律、人文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营造“医院倡功德,医生守医德,患者讲道德”的社会风气,这是解决涉医犯罪问题的根本之策。

  对于涉医犯罪,检察机关除配合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使批捕、起诉职权外,还要严查涉医犯罪其后可能隐藏的医疗事故责任人。凡是确实构成犯罪未予追究的,应依法严惩责任人,积极行使立案监督权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所在。

  (作者单位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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