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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苗圃被代言状告妇科医院 获赔损失10万余元

时间:2012-10-18 09:31:00  作者:王丽娜  新闻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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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苗圃。中新社发 李学仕 摄  

  演员苗圃的照片出现在某妇科医院的宣传刊物上,她认为肖像权受侵起诉到法院,对方辩称图片人物为医院员工。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认定医院的辩解无效,苗圃获赔10万元。 

  去年10月,苗圃得知某妇科医院在当街散发的宣传内刊封面上,擅自使用了其照片,而该杂志所刊登的内容是介绍该院治疗妇科手术的相关情况,并在杂志中标注有医院电话、咨询网站等联系方式。 

  苗圃称,她随后委托律师向该医院致送《律师函》,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此事,但医院未给予任何回复。苗圃认为自己的肖像已经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该医院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性网站的宣传,涉嫌侵犯肖像权。苗圃起诉要求该医院公开致歉,并赔偿其损失10万余元。 

  庭审中,妇科医院辩称,涉案杂志上使用的图片是该院员工的照片,且杂志在院内部发行,没有以盈利为目的。 

  法院审理认定,照片足以认定为苗圃。该杂志未经苗圃授权而使用其照片作为封面,侵犯了苗圃依法享有的肖像权,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记者王丽娜)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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