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吴珊珊)为孩子寻找影视通告资源,一家长被骗3万余元“通告费”。近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该起案件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4年4月,徐女士在为女儿寻找影视通告资源时添加了一个微信群。一天,她在微信群里看见有人发布招募影视剧通告小演员的信息,便添加了对接人谭某的联系方式进行询问。根据谭某的要求,徐女士将自己女儿的资料交给对方进行审核。
2024年4月下旬,谭某通知徐女士提交的材料已经通过审核,同时还发了一份角色小传,内容包括人物名称、身份、以及跟男女主角的对手戏情节等。谭某表示如果要参演,需要交2.7万元的带资进组费用。徐女士看过小传后转账付给谭某上述费用。同年5月中旬,谭某又给徐女士介绍了另一剧组的特约拍摄,谭某称该剧将由“顶流明星”作为主演,且与主演有对手戏。徐女士认为是个很好的演出机会,便根据谭某要求转账9000元作为带资进组费。谭某承诺徐女士,两个通告都将在5月、6月进行拍摄。
此后,当徐女士多次询问谭某具体的拍摄时间和安排,谭某却一直搪塞无法给出确切的答复。直至2024年7月,徐女士通过其他途径联系到其中一影视剧剧组的工作人员,对方告知她该剧的拍摄即将杀青,而谭某给的人物小传系虚构,剧 本中根本不存在这个角色。徐女士又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另一剧组的主演尚未确定,且拍摄时间预计在2025年4月。徐女士察觉自己被骗,要求谭某退款,但谭某表示钱款已到剧组无法退款。2024年9月,徐女士报警。
2025年3月14日,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拍摄通告需要审核资料都是我凭空捏造的,是为了让徐女士更加信任我。”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我发给她的人物小传内容都是从其他小说抄来的。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角色。”谭某将骗得的钱款全部用于购物、出行等个人开销,并未将钱款转给剧组,用于锁定通告角色。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谭某分别借两个剧组要招募小演员为名,骗取被害人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下,谭某认罪认罚,并退缴了违法所得。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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