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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落马副市长挂职锻炼也不忘捞钱 写千言悔过书
时间:2008-11-19  作者:周定兵 肖凤珍 雷红  新闻来源:云南信息报

  “他一次次送钱 我一次次收下”

  —个旧落马副市长千言《悔过书》记载堕落始末

  2008年10月30日,对于云南省个旧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建国来说,绝对是个刻骨铭心的日子。

  这天,玉溪中级人民法院对他涉嫌受贿117万元人民币和1万欧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 1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王建国简历

  曾经的辉煌

  今年42岁的王建国,曾经有着令人羡慕的人生轨迹:毕业于云南工学院,担任过建水县烟叶复烤厂生产科长、建水县临安镇镇长、建水县建设局局长、建水县县长助理等职。2002年3月,被调到个旧市委,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6月,担任个旧市委常委、副市长;今年3月,成为个旧市常务副市长。

  堕落

  懂事“朋友”功不可没

  王建国的堕落,建水县某建筑公司经理施某某可谓“功不可没”。

  现年43岁的施某某系云南泸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临沧、丘北等地打工。1987年组建了一个施工队,在个旧、建水承包土石方等建筑工程,因没有取得施工资质,加上人生地不熟,工程做得异常艰难,而与王建国的认识给他带来了“转机”。

  1995年底,通过朋友介绍,施某某认识了时任建水烟叶复烤厂生产科科长(负责烟叶复烤技术和基建工作)的王建国,当时,为人温和谦逊的王建国给施某某留下了深刻印象,王也对这名“出身贫寒但勤奋努力的同龄人”比较同情。多次来往后,两人成了“朋友”。交往中,施某某希望王关照,王当即表示“一定帮忙”。

  1996年,王建国任建水烟草公司副经理,负责公司各个乡镇烟站烟点的建设工程。期间,烟草公司与红河州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在王的“协调”下,没有建筑资质的施某某通过挂靠红河州某建筑安装公司的方式,承包到了建水县烟草公司官厅烟站、庄子烟点的建设工程。为感谢王建国“帮忙”,1996年的一天晚上,施某某将王约到建水县城的一条路边,在自己的面包车上,将用塑料袋装着的5万元人民币送给了王。

  这次工程,施某某捞到了第一桶金,而王建国也第一次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后来,王建国无论碰到什么工程,都不忘照顾这位“懂事”的朋友,两人的“友情”也日渐密切。

  “朋友”

  权力“市场”最大“买主”

  1997年至2000年6月,王建国先后担任建水县烟草公司副经理、建水县临安镇镇长、建水县城乡建设保护局局长及建水县县长助理,期间帮施某某搞到三个工程,让施赚得盆满钵满,公司也不断壮大,而作为回报,施某某分四次送给了王建国55万元。

  致富之后的施某某不忘“感恩”,直到王建国调到个旧市工作,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副市长之后,还不断追随王建国并适时给予“资助”:2002年底,王建国在吃饭时对施某某说自己最近手头有些紧,几天后施某某将10万元奉上;2003年5月,施某某在自己的丰田车上把事先准备好的8万元送给了王建国,同年8月又送给王建国15万元;2007年8月,王建国在广州市黄埔区挂职经贸局副局长,施某某专程乘飞机到广州看望,并将一个装有1万元的大信封送给了王建国。在王的仕途升迁过程中,施某某成为其权力的最大买主:两人9次权钱交易的金额高达94万元。

  另据查明,王建国在调任个旧市组织部长之前,除收受施某某的贿赂之外,还利用职务之便,于1996年至2001年春节期间,7次收受红河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顾某某送的16万元。

责任编辑: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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