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内出现3家民间反腐网站,名称分别是“我行贿了”、“我行贿啦”和“我贿赂了”。创办人称目前已有超过5万网友访问该网站,而设立网站的灵感来自印度。创办人认为行为能得到政府支持,并称反腐是人民和党的需要,是为了把国家和社会建设地更好。(6月12日新华网)
国内出现3家类似的“我行贿了”网站,源于受印度相关网站启发,印度如何我们不置评价,但放诸于国内当前现状,最大的可能就是成为一个摆设。“我行贿了”的信息来源离不开“行贿者”(我)的举报,必须建立在行贿者自觉自愿基础上,现实生活中行贿者大多属于“既得利益者”,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行贿人和受贿者属于“一个绳子上的蚂蚱”,让行贿者跳出来举报受贿者犹如自已举报自已。譬如:行贿者“买官”成功已升迁新职,他会主动举报?开发商行贿拿到了土地并获取巨额收益,他会主动举报吗?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者,意图激发行贿者热情和觉悟,前提是对行贿者本身不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但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行贿罪”,行贿者举报受贿者本身也是给自已头上套“枷锁”,其积极性就不会很高。
“我行贿了”的网站开通后,可能会一夜蹿红,也可能跟贴者甚多,但理性分析,其“举报信息”还是“匿名”的多。对于“匿名”举报者,假设可以与官方反腐败机构接轨的话,查还是不查?查的话,对海量的举报贴子反腐败机关根本没充足时间、精力和人员办理此事;出现大量的“无事生非”者、甚至是“诽谤贴子”的存在,还将涉及一个对举报者“追责”问题,反腐机关更没有过多精力一个贴子一个贴子甄别。最终的结果只可能是民间反腐败网站和官方机构成了“两张皮”——官方不屑于这样的“民间信息”,而民间反腐败网站“自以为是”地“自已和自已玩”。这是一个早就注定了的结果。
还有一个更纠结的问题。印度的“我行贿了”网站是有大量官员“粉丝”加盟的,如:印度卡纳塔克邦的交通部长就成了该网站的“粉丝”,许多问题也正是因为类似的高官天天到网站浏览、捕捉腐败信息而得到解决的。问题就出来了,我们的大量的政府网站中都会设置有“留言栏”、举报栏,更有一层一层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我们的有反腐职能的机关,有自已的平台不用,凭什么“加盟”这个无权威的“民间网站”?话再说回来,如果真有这份热情和耐心,现有的大量举报网站(政府网站平台)就足矣!实际上也就不必花精力到一个可有可无的“民间反腐网”上。
所谓的“民间反腐败网站”,从建立之初结果就已注定。没有权威反腐败机构支持,“举报”就不会有“结果”,“举报者”热情也不会持久,最终还是“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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