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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学揽工程 重庆开县国土局原局长夫妇受审

时间:2010-11-25 09:50:00  作者:周洁  新闻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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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开县原国土局长廖家启夫妇受贿及玩忽职守一案在沙区法院开庭审理。沙区检察院供图 

  昨日,重庆市开县原国土局长廖家启夫妇受贿及玩忽职守一案在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及受贿金额44万元,庭审没有当庭宣判。 

  收了30万元又退了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下半年,开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大楼举行招投标,时任万州一建筑公司董事长的刘某、副董事长鄢某,找到廖家启的妻子周贤玲,表示想承接这项工程。由于鄢某和周贤玲是小学到高中的同学,两家关系很好,周贤玲答应叫丈夫廖家启帮其疏通。 

  随后,廖家启将刘某参与办公大楼工程招投标的意愿,告诉了分管该项目的建设副局长胡某,向其暗示为刘某的公司中标提供方便。2004年春节后,刘某的公司顺利中标。为了对廖家启夫妇表示感谢,2006年5月23日,鄢某将30万元感谢费打到了周贤玲妹妹的银行卡上。 

  “自从收了这30万元,我们两口子饭也吃不下,瞌睡都睡不着。”法庭上的廖家启低着头,昔日意气风发的他,显出一副老态。 

  今年54岁的廖家启是开县人,大学文化,案发前担任开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廖家启夫妇表示,因害怕被查处,他们于2008年11月15日将30万元赃款如数退还给了鄢某。 

  另据廖家启交代,从2001年至2010年2月,他在下属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的坡荒地开发、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拍卖业务上等项目上,收受承包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费14万元。 

  多拨建房款损失213万 

  2003年,开县国土房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县房管处为完成该县直管公房移民搬迁任务,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公司对开县新城安康片区实施开发性移民,用于国家直管公房住户安置。协议约定,开县房管处以移民迁建土地109.12亩、每亩补贴移民资金12万元投入该项目建设,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还房给开县房管处用于安置开县直管公房移民。 

  2007年,县政府决定收回该项目规划用地22.94亩用于建设廉租房,因此双方实际合作土地面积变更为86.18亩,但开县房管处仍按照协议约定发放了109.12亩地的拨付资金。由于廖家启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开县房管处多拨付的213.84万元至今无法收回,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旁听的多为国土干部 

  昨天的庭审现场,能容纳100多人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还有许多人站着旁听。参加旁听的除了廖家启的亲属外,其中大部分是开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干部。 

  “廖家启明年就要退休了,犯这个事真是得不偿失。”一名参加旁听的廖家启的老部下何先生表示,许多干部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过旁听,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廖家启从2002年开始将收受的赃款上交廉政账户,至今已上交16.3万元。这其中,包括他单独收受的这14万元感谢费。”廖家启的辩护律师表示,廖平时表现良好,曾经为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投案后交代问题彻底全面,退赃积极,建议从轻处罚。 

  审判庭上后悔不迭 

  检察机关指控,廖家启受贿数额共计人民币44万元,案发后,他退回了全部赃款。对于收钱的具体数额,廖家启没有异议。考虑到被告人廖家启、周贤玲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对廖家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四年;对周贤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 

  庭审中,廖家启对自己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他恳请法院对自己减轻处罚,希望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庭审从下午2时持续到5时,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记者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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