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访时间:4月1日 地点:北京大学教授楼
四月的北京春寒料峭,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的书房却格外温暖,这是我第一次采访陈教授却迟到了,还未等我表示歉意,他一边送上热茶一边说:“真是抱歉,让你跑这么远,还占用了你的周末时间,我平时太忙了,真是一点时间也挤不出来。”与陈教授的初次见面还不到一分钟我便感受到了他的平易近人。
1985年,陈瑞华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学,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当我问他在法大的10年里是怎么度过的,他说:“这10年光阴我可没有虚度,可以说是在法大的图书馆里度过的,我几乎看完了刑事诉讼法方面的所有英文原著。”博士毕业那年,北大法学院开始招第一届博士后,陈瑞华顺利进入北大做博士后研究。“在北大,我的视野大大拓宽了,不再‘以法论法’,而是开始联系各学科的相关知识,综合考虑。这也可能是北大与法大对我熏陶的不同吧。”毕业留校后,在他33岁那年被评为教授,成为北大法学院最年轻的教授,直到今天他仍旧保持着这个“记录”。
早就听说北大法学院的学生们喜欢听陈瑞华的课,于是我向他请教这其中的诀窍,陈瑞华笑着说:“可能有两个原因吧,一个是我这个人没什么架子,和学生在一起就像是兄长和朋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讲课充满激情。”的确如此,陈教授在讲坛上就像一位激情澎湃的演说家,他认为讲课如同艺术表演,如果你不能奉献给观众(学生)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就没人愿意忍受你冗长的讲授。

陈瑞华也把这份激情带进了对学术的追求中。1997年博士刚毕业两年的他就出版了第一本专著《刑事审判原理论》,从此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2000年至今,陈瑞华先后出版了《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问题与主义之间》、《程序制裁理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等8部学术著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
当我问到治学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陈瑞华不假思索地说:“自由。让思想自由徜徉在学术的天空,这是治学的前提。”多年来陈瑞华始终坚持不做兼职,不做官;不为名,不图钱。心无所羁,全力治学。
现在陈瑞华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写作,还总觉得时间不够用。他说:“如果单纯追求数量的话,我一个月就能写出一本书来。可是我更追求的是学术质量,没有一点‘干’的东西就别写。我的书都要作足两三年的准备才敢动笔,没有沉淀肯定是写不好的。”写,就要沉下心来积累,就要穷尽所有可能的材料,就要创新,才能有分量。这份严谨也是治学者的一种良知和自律。
多年来,陈瑞华一直坚持深入基层搞调研、做试点,与地方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接触。他说:“每每与实践接触,我都感受到‘一种活生生的现实扑面而来’,自己的观念受到冲击,对司法实践的了解更加准确。”陈瑞华认为只有走出“象牙塔”,进入社会,融入司法实践之中,掌握中国司法制度运行的实际状况,才能获取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有些学者学西方、讲西方、研究西方,而陈瑞华在他的第三部学术专著《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第一次提出了“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这一前瞻性的研究思路,其中,“中国的问题”应当是学研究的具体对象,“世界的眼光”则应是研究者所持的思路和所要达到的境界。正所谓“法先王者法其意,学西方者学其神”,所追求的无非是“法贵适宜”。如何利用中国传统和西方视角这两枚“矢”来射中当今中国问题之“的”,使其有的放矢。我想这不仅是陈瑞华的终生理想,也应该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共同愿景。

采访结束时,我问陈教授平时都忙于教学、著书还有没有业余爱好呢?他说:“我是个热爱生活的人,特别热爱古典音乐。”说着他拿出一套在欧洲讲学时淘到的古典音乐CD如数家珍般向我介绍起他的收藏。陈教授还喜欢读历史,苦于没有时间,他和上小学的儿子一样,只有在周末的晚上才能读一会“课外读物”。临别前,陈教授送给我一本他的法学随笔——《看得见的正义》,走近这位北大最年轻的博导,展现在你面前并为之感动的是他那一份难舍的学术情怀。
(孟澍菲摄影报道)
学术简历
1967年2月生,山东聊城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学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硕士(199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1995),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1995-1997),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1997年起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研究领域主要有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和程序法基础理论。主要学术论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出版物,约有80余篇。
陈瑞华的研究成果曾多次获得奖励,获得过第七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科研类)一等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著作类一等奖等重要奖励。2004年12月,陈瑞华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独立出版的著作有:
《刑事审判原理论》(1997)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2000)
《看得见的正义》(2000)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2003)
《程序性制裁理论》(2005)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二版)》(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