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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润州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告

时间:2013-10-18 16:06:0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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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侦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侦查员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政法系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12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712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非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4、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1121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节假日可预约),下载报名表请登录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http://www.zjrzjcy.gov.cn/。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rzqjcyzzc@163.com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3112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法。

    ()初选评价: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

    ()资格审查: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文字综合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业务和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邀请市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编办人员担任考官。

    ()考察: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综合评定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 公示与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润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www.zjrzjcy.gov.cn/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法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山路31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 编: 212004

  联系人:成建民 印 婧 电话:0511880580168805802215805285719

  传 真:0511-88058012

  邮箱地址:rzqjcyzzc@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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