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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三三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见成效

时间:2010-08-31 15:31:00  作者:董玉军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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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宁夏8月31日电(通讯员董玉军)近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与各行政执法单位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采取“三三制”,即以“细、准、稳”为准则,以集中审查和个案登记相结合、认真检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和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检查模式,以看各行政执法单位是否有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是否有移送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为检查内容。对2009年10月至今年六月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与公安机关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56件进行了检查监督。通过检查监督,共建议行政机关移交刑事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经侦查立案2件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件,答复不予立案3件,经审查,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3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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