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2月25日电(通讯员周利)2011年2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基层检察长会议。会上,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院再次被评为该市检察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其中该区院的周利、刘亮两位同志同时荣获全市宣传工作嘉奖。这已经是石峰区院连续八年获评全市先进。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院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时,都会明确各科室的宣传任务目标、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措施,使宣传工作任务层层分解。
通过实行课题招标、定期开展写作活动、进行技能培训等措施切实提高了写作水平。另,该院还定期邀请有关领导、记者讲授新闻写作知识,开展评比交流会,并设立建议奖,充分调动了干警撰写新闻稿件的积极性,去年干警参与写作率达到了100%,稿件被采用率达到67%。并且,该院还长期建立了宣传奖惩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检察宣传工作通报会,通过“排行榜”公布干部发表的稿件,年底考核时逐科室进行兑标,对完成好的科室进行加分和物质奖励,每年的新闻稿件奖都超过一万元。
该院重视将宣传工作与检察业务的紧密结合,把检察宣传渗透到检察业务中去,及时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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